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
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18】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_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_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区八吉府大街特1号。
(一)本项目包括新建装置三套:新建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新建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新建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改造装置3套:乙烯装置由80万吨/年改造为11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由55万吨/年改造为7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由35万吨/年改造为40万吨/年;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增加一台产汽能力300吨/小时的燃气锅炉,增加一套用于新增丁二烯装置和HDPE装置的低压火炬系统,增加一个固体产品立体仓库,增加一台1000m3抽余C4球罐、一台2000m3的丙烯球罐,第一循环水场由5.85万m3/h扩建为7.35万m3/h,第三循环水场由6.3万m3/h扩建为8.3万m3/h,增加1座消防水泵站,新泵站与原有系统联网。
(三)裂解汽油加氢装置采用中国石化中心加氢技术所作改造方案,装置规模由55万吨/年改造为70万吨/年,年操作时数8000小时。
(四)芳烃抽提装置采用中国石化环丁砜抽提蒸馏工艺技术所作改造方案,装置规模由35万吨/年改造为40万吨/年,年操作时数8000小时。
(五)丁二烯抽提装置采用中国石化乙腈法工艺技术所作设计方案,装置规模为6万吨/年,年操作时数8000小时。
(七)聚丙烯装置采用中国石化第三代环管法聚丙烯工艺技术所作设计方案,装置规模为30万吨/年,年操作时数8000小时。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42.5374亿元。
2.5计划工期:本标段计划工期510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新建HDPE装置、新建PP装置、新建10#裂解炉、新建聚合物成品包装及仓库的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热电联产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三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消防泵站改造、新建丁二烯抽提装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金额: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估算合同金额228102万元,其中,一标段估算合同额约198163万元;二标段估算合同额约12222万元;三标段估算合同额约17717万元。
本标段为二标段,主要包括完成热电联产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和服务、全部施工工作(不含长周期设备采购、施工围挡、地下排障、地下管线移位、桩基、桩基检测、土工试验、无损检测、消防工程)、施工现场“四通”建设及维护、中交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的质量保修等,负责编制招标人要求的资产清册,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单机试运,参与并配合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生产考核、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且对EPC工程总承包的技术、质量、HSE、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8一标段已发布招标,本次投标人可选择二、三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本次投标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B1级、GC1级)设计许可证;
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A1级设计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以来有300t/h及以上燃气锅炉热电联产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且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以来有300t/h及以上燃气锅炉热电联产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以来有300t/h及以上燃气锅炉热电联产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且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或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3年以来有300t/h及以上燃气锅炉热电联产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且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3年以来有300t/h及以上燃气锅炉热电联产EPC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且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3年以来有300t/h及以上燃气锅炉热电联产EPC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且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
(6)质量负责人持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3年以来有300t/h及以上燃气锅炉热电联产EPC总承包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且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
(7)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需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出前三月或投标文件递交的当月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8日8时30分至2018年11月13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