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银河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诸城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诸城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设计规模为10.6x104m3/d,变化系数1.3。一期生物系统规模按照现有水质核算其处理能力由原6.6x104m3/d减至3.6x104m3/d;二期生物系统由原4.0x104m3/d减至2.5x104m3/d;新建4.5x104m3/d规模的生物系统,新建10.6x104m3/d 规模的初沉污泥脱水系统、深度处理的混凝反应沉淀系统、加药系统。
诸城银河污水处理厂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将出水原标准中的CODcr、氨氮和总磷分别提高到CODcr≤40mg/L,氨氮≤2 mg/L,总磷≤0.4 mg/L,其它指标仍执行一级A类标准。
工程内容分改造和新建两部分,其中改造部分包括:细格栅间改造、二期初沉池改造、一期生物池改造、二期生物池改造;新建部分包括:曝气沉砂池、初次沉淀池、初沉池配水井、排泥泵房及生物池配水井、生物池、二沉池及配水井、二次提升泵站、混合反应沉淀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污泥储池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碳源投加间、加氯间及加药间、厂区排水提升泵站、综合楼。
设计进出水水质
(1)设计进水水质:
根据银河污水处理厂提供的2015.1~2017.12月的连续的水质监测资料以及供排水监测站的检测资料,经分析后确定进水水质如下:
表1.3-1 进水水质标准
序号 项日 単位 设计进水
1 PH 6~9
2 CODcr mg/1.3. ≤800
3 BOD5 mg/1.3. ≤380
4 悬浮物 mg/1.3. ≤800
5 总氮 mg/1.3. ≤70
6 氨氮 mg/1.3. ≤60
7 总磷 mg/1.3. ≤8
(2)处理后出水水质标准:
表1.3-2 出水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设计出水
1 pH 6~9
2 CODcr mg/1.3.
3 BOD5 mg/1.3. ≤10
4 悬浮物 mg/1.3. ≤10
5 总氮 mg/1.3. ≤15
6 氨氮 mg/1.3. ≤2
7 总磷 mg/1.3. ≤0.4
8 粪大肠杆菌 个/1.3. ≤10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空。
1.4.3空。
1.4.4. 投标人在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诸城提标改造工程EPC |
1、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近五年2个及上投运满一年的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书。 3、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担任过近3年水处理工程总包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并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项目经理任命书等)。 |
1.4.8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以竣工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注:近xx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07日 09:00起- 2018年11月16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诸城提标改造工程EPC |
1 |
200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完工 |
|
125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27日 0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