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车上乡防洪工程施工(网)招标
宜丰县车上乡防洪工程施工(网)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丰县车上乡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丰县车上乡防洪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丰县车上乡。
2.2招标金额:施工标8389866.44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预计2018年12月1日开工,2019年5月30日完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五险一金”缴纳原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十二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12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
(8)五险一金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