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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贺圈风电场生产准备物资(备品备件)采购招标二次

   日期:2018-11-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7    
核心提示:华能贺圈风电场生产准备物资采购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HNZB2018-08-3098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贺圈风电场生产准备物资

华能贺圈风电场生产准备物资采购

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8-30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贺圈风电场生产准备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定边新能源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贺圈风电场生产准备物资采购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备件、35kV配电室备件、35kV集电线路备件、400V配电室备件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1.2 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 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具有销售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8日9:00时起至2018年11月14日17:00时止,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8日9:00起至2018年11月16日17:00止,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715:00;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112715:00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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