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开发区九干渠截污治理工程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经内资审〔2018〕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开发区九干渠截污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截污管道工程和河道工程。其中截污管道工程新建污水主管道641米 ,用户连接管道115米,污水检查井31座。河道工程又包括清淤工程、护底工程、护坡工程和堤顶挡墙工程。河道清淤量3435.2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挡墙4663.2立方米,砖砌挡墙2240米,混凝土护坡4140平方米,六角草皮砖护坡5818平方米,围栏2240米,混凝土护底1120米,铁门13个。建设
2.2资金已落实;
2.3建设
2.4总工期:115天,其中:设计周期10天,施工工期105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31日前需完成截污管道工程和清淤工程。2019年3月31日前需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工程全过程监理
2.6合同估算价:25.1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8日8:30至2018年11月14日17:00登陆“河北省 平台”或“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0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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