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主机及存储系统(以下简称主机及存储系统)工程是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以下简称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工程的一部分建设内容。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高技【2017】368号文件批准建设,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科【2017】195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主机及存储系统工程为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工程的SJGX-4标段,根据省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SJGX-4标段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工程依托省交通运输行业云数据中心,建成行业数据资源体系、数据交换共享平台,进行行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数据质量管控与考评系统、数据分析应用等。
本次招标的是主机及存储系统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数据库一体机、虚拟化平台等软硬件采购,以及相关实施集成、授权升级和认证培训等工作。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主机与存储系统工程的硬件和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测试、系统集成、试运行、验收、培训、运行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
2.3项目工期
本项目工期为18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含试运行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有效的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3)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系统集成工程的业绩。
(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近三年内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系统集成工程的项目经理。
(5)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近三年内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集成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6)系统集成工程师:2名,具有有效的工信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近三年参与过1个信息化系统集成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地
邮 编:810008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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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7752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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