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 一、 招标条件 本 汕尾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项目总承包费用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汕尾海上风电项目包含后湖、甲子一、甲子二共三个项目,各项目建设规模如下:后湖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市湖东镇以南的近海区域,涉海面积约80km2,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2km,水深在24m-27m之间,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配套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同时配套建设两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3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集控中心,并通过架空线路送到220kV华美站和陆丰站。本工程项目总工期计划为30个月,开工后13个月后首批投产发电,30个月后风机全部投产。甲子一5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湖东镇后湖海上风电场南侧海域,场址面积约80km2。水深在33m~39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25km,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配套建设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和两座220kV海上升压站。甲子二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湖东镇后湖海上风电场南侧海域,场址面积约64km2。水深在33m~39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25km,规划装机容量为400MW,配套建设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和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2.招标内容与范围汕尾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分两标段招标:第一标段包括后湖项目风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等部分;第二标段包括甲子一、甲子二项目风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等部分。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400MW,第一标段为500MW,第二标段为900MW,单机容量5MW及以上。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第二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参与汕尾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第二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第一标段。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 。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4. 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投标机型单机容量应不低于5MW。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9日15:00—2018年11月16日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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