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设备招标
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设备招标
依据南丰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受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FT2018-NF-067)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谈。一、采购货物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总价
技术参数
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1批
27.6万
详见竞谈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为法人代表,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即可)
4、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第七章附件)”(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及竞谈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
特别提醒:开标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各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费用在投标当天现场签到时交纳。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0: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