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对遂溪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E6202321
二、采购项目名称:遂溪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
1 |
新生儿转运车 |
1 |
辆 |
450000 |
2 |
新生儿转运箱 |
1 |
套 |
50000 |
3 |
监护型救护车 |
4 |
辆 |
1440000 |
4 |
车辆升级改造 |
13 |
辆 |
650000 |
5 |
出诊箱 |
18 |
个 |
36000 |
6 |
外科急救箱 |
18 |
个 |
36000 |
7 |
电动吸痰器 |
18 |
个 |
135000 |
8 |
小型急救器械(呼吸球囊) |
18 |
个 |
36000 |
9 |
微型医用氧气瓶 |
18 |
个 |
36000 |
10 |
车载急救转运呼吸机 |
18 |
台 |
1944000 |
11 |
心电图机 |
18 |
台 |
248400 |
12 |
母婴监护仪 |
1 |
台 |
64800 |
13 |
多参数监护仪-A |
6 |
台 |
138000 |
14 |
多参数监护仪-B |
11 |
台 |
217800 |
15 |
除颤仪 |
7 |
台 |
553000 |
16 |
半自动体外除颤仪 |
11 |
台 |
330000 |
17 |
心肺复苏机 |
7 |
台 |
735000 |
合计 |
7100000 |
2、技术与商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如非“数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
1.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
5、如果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若投标人已办理二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湛江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孙小姐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苏先生 联系
(二)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
传真:0759-283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