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招标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审立字[2016]505号、乐发审概字[2017]3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抱由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对乐东县污水处理厂工艺段进行一级A标准升级改造,规模与污水处理厂设计近期规模一致,为10000m3/d,再生水回用规模为1500m3/d。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上述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5招标控制价:5345237.23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__。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 年 11 月 12 日 08:30 时至2018 年 11 月 19 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12 月 04 日 09:30 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12 月 04 日 09:30 时。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04 日 09:30 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
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