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行审【2018】2号文批准建设。
2.4 规模:扩建常规污水处理5万m³/d,新建预处理构筑物、中间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纤维滤池、接触消毒池、沉淀泵站、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脱水机房及加药间、加氯间、粗格栅井1座,AA0池、二沉池各2座,除臭设备1套,改造一期氧化沟、二期氧化沟、出水提升泵站、贮泥池、闸门、阀门等污水深度处理装置,达到15万m³/d深度污水处理规模。建成后出水水质满足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A标准。
2.5项目总投资:约1.865亿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
2.6 监理服务期:同项目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 的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图上所有内容。
2.10 监理服务期:同项目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为有效),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 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且关键岗位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不得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有两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和官方查询网址;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5.2、交纳时间: 2018年12月04日17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