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节能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节能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已由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 以 保行审投核字[2018]0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节能 环保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节能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涞水县胡家庄乡南辛庄村村东。本项目一期工程平均日处理垃圾量1000吨,年处理垃圾总量为36.5万吨。拟设置两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炉排焚烧线,年运行8000小时,并预留一条日处理垃圾量800吨规模生产设施的场地。本项目还预留了干化污泥入炉焚烧的能力,可以处理一定量的社会干化污泥。
2.2 建设 用地总面积约68.05亩 。本厂址距定兴县约6.8 km,距易县约17.9 km。厂址西侧紧邻连接涞水县与定兴县的涞定路,厂址向南6.3 km为易定线 ,厂址向北5 km为规划南环路。项目建成后,涞定路将成为连接本厂与外部的道路。
2.3 招标范围:项目用地红线内全部工程设计,以及红线外15公里给排水管线和1公里进场道路 工程设计,其他为用地红线外 1 米为分界线。
2.4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主设备资料提资完成后30日历天;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 专业甲级和电力行业 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内具有1项1000吨/日及以上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3.3 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 2018年 11 月 14 日至2018年 1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时至 17:3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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