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石盖塘街道新屋村农村土地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湖区石盖塘街道新屋村农村土地 项目已由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2、拟任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 )、湖南信用网( )上为准。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基本帐户所在银行的银行保函方式或转帐方式。
2、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 。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 17:00 点之前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开户
账 号: 4305 0170 6136 0000 0110-0613
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北湖区石盖塘街道新屋村农村土地 项目” ,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 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以到账为准。
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工程中标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前须交清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4、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为中标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弃标,招标人应重新确认备选单位为中标人并及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5、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内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由备选单位依次替补。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1月14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