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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厂四、五煤场防水抑尘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焦化厂四、五煤场防水抑尘大棚工程,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焦化厂四、五煤场防水抑尘大棚工程,招标人为 柳州钢铁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
要求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47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30日历天,施工工期440日历天(先进行五煤场的施工,工期为240天;待五煤场施工完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才进行四煤场的施工,工期为200天。)
    2.2 招标范围:对焦化厂四、五煤场防水抑尘大棚工程及A2翻车机干雾抑尘系统范围内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工艺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安全及防护措施的设计并进行施工,负责进行施工隐蔽工程的处置、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功能考核及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钢结构专项设计甲级 资质,以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钢结构专业施工承包一级(含)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1.2 业绩要求:施工单位近三年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厂房工程业绩,并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一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代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诚信卡、本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 柳钢项目部,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柳州项目管理
    />     银行账号:7900018800023758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4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会议室,2018年12月4日9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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