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邵阳经开区昭阳路东侧 段污水管道工程已由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邵经开审批 发【201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 ,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主管道总长约1106米。污水管(爱莲池路-邵阳大道段)沿昭阳路东侧红线退后敷设距道路外边线约2.0m,采用D800 HDPE钢带增强缠绕排水管,长度为658m,邵阳大道-红旗河段沿昭阳路东侧车行道下敷设,距车行道侧石约5.0m,采用顶管施工,管材为φ800混凝土管顶进,长度为448m.项目总投资约7285270.78元 。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施工且保证在是施工过程中有三个及以上的工作面同时施工 ;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管道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排水工程、 机械土石方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能通过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入湘基本信息情况,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 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 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执行。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16日 ~2018年1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邵阳经济开发区招标采购网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资料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经济开发区招标采购网 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06日9时30分,
8.2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06日9时30分,开标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4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