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大义镇政府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T-2018LY-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大义镇政府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耒阳市发改局以耒发改审批【2018】73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
2.4 工期要求: 9 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耒阳市大义镇政府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法人代表拟任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
4.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7.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0 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