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冶口岸大厦项目光伏发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80Q9HK
1. 招标条件
珠海中冶口岸大厦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冶国际投资发展 ,建设地点为广东省珠海市横琴自贸区,福临道东侧,港澳大道南侧,十字门水道西侧,濠江路北侧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光伏发电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中冶口岸大厦项目南、北塔整套光伏发电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 合同估算价190(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自贸区,福临道东侧,港澳大道南侧,十字门水道西侧,濠江路北侧,水陆交通方便,场地地形较平 。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珠海中冶口岸大厦项目南、北塔整套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或由光伏组件构成的光伏方阵、直流汇流箱、直流配电柜、并网逆变器、交流配电柜以及升压变压器(并网点在高压侧时需要)、储能装置及其充电控制装置(限于带有储能装置系统)、电能表和显示电能相关参数的仪表、光伏电缆、光伏支架、光伏监控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等的供应,运输(含装卸),吊装、现场保管、分系统设计、安装调试、现场施工、成品保护、系统调试,验收取证(必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质保及维保(电气元器件5年,光伏组件十五年),培训、配合性能验收试验及其它相关服务。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3.4信誉要求 3.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4.2 其他要求 /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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