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实训楼A10、学生饭堂B栋、学生宿舍C栋规划竣工验收放线测量,学生宿舍D栋、E栋放线基准点测量,学生饭堂B栋、学生宿舍C栋与39路车总站之间边界放线测量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实训楼A10、学生饭堂B栋、学生宿舍C栋规划竣工验收放线测量,学生宿舍D栋、E栋放线基准点测量,学生饭堂B栋、学生宿舍C栋与39路车总站之间边界放线测量项目
项目编号:0835-180F34207711
项目
项目联系人:司徒先生、刘小姐 项目联系
采购单位
采购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司徒先生、刘小姐 代理机构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实训楼A10、学生饭堂B栋、学生宿舍C栋规划竣工验收放线测量,学生宿舍D栋、E栋放线基准点测量,学生饭堂B栋、学生宿舍C栋与39路车总站之间边界放线测量。 说明: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项目内容: 一、二期工程实训楼A10栋的竣工验收放线测量项目 1、本工程建筑面积为6486平方米,地上6层,无地下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新校区内。 2、该工程已竣工,由测量单位对本项目完成规划验收放线测量工作,并到规划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工作。 3、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二、二期工程学生饭堂B栋、学生宿舍C栋的竣工验收放线测量项目 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9115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为15879平方米,学生食堂建筑面积为3236平方米,地上均为6层,无地下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新校区内。 2、该工程已竣工,由测量单位对本项目完成规划验收放线测量工作,并到规划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工作。 3、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三、征地红线放界桩项目 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龙洞校区位于天河区龙洞北路与迎福路,现需对迎福路30、39路车总站与学院边界进行放界桩工作,总共5个桩点。 2、完成5个桩点混凝土浇筑保护工作,并出具国土规划部门认可的桩点坐标报告。 四、二期工程学生宿舍D栋、E栋放线基准点项目 二期学生宿舍D栋、E栋正在进行报建及设计过程中,对日后的施工需要布置基准点才能进行施工放线。控制点测量3个点、高程测量1个点,并对相关点位进行混凝土浇筑保护。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本项目涉及国土和规划等部门,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是国家认可的法定测量单位,也是规划局关联单位,再加上二期工程A10、学生饭堂B栋、学生宿舍C栋报建时基准点的测量、规划放线等工作也是此单位完成的,为有利于新建建筑物通过规划局验收,二期工程的规划验收测量放线、基准点测量等规划工作由此单位完成。同时,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规划测绘管理的通知》(粤建规字[2003]165号)规定,一个城市只核准一家城市规划测绘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是经省建设厅核准的广州市唯一符合该条件的规划测绘单位(城市平面、高程控制测量、1:500比例尺地形图测量、城市规划拨地、建设工程放线与竣工验收测量和城市管线工程测量、地下建构筑工程测量是城市规划测绘工作的一项具体内容),且具有省建设厅核发的《城市规划测量资格证书》,是在广州市地区唯一符合的单位。再根据《广州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审查事项目录的通知》(穗府办[2014]63号),目前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的技术唯一审查单位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具有唯一性。综合上述理由,该项目具有唯一性、延续性。故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
(一)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 供货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供货商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甲级。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其它补充事宜 1.公示的期限: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五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期内,书面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2.参与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348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