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幸福大道三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井研县幸福大道三期市政道路工程已由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井发改【2016】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井发改[2016]1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1109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项目业主:井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3 建设 2.5 施工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监理计划工期(即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2.6 标段划分:施工标段1个标段。监理标段1个标段。 3.1.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以来已完成1 个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以来已完成1个/的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施工及监理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18年11月24日23时59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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