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茂名石化15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项目压缩机招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茂名石化15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项目压缩机招标
受委托,对茂名石化15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PSA往复式压缩机2台所需压缩机进行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1211-2315-15940-B1
2.项目内容:茂名石化15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PSA往复式压缩机2台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2.00
台
包1-压缩机2台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0月30日、用户项目现场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一份,承诺自己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一份,承诺自己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使用的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3.投标人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一份,承诺自己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资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4.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1.不接受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压缩机生产制造、机组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往复压缩机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6.必须满足以下资金状况的要求(投标时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1.注册资金≥9000万元,2.固定资产(原值期末数)≥30000万元;3.上年度销售业绩≥30000万元;4.近连续三年利润率低于0的否决。7.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保认证和ISO18000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投标人提供的机型应是成熟产品,近5年内在炼化企业内具有相同活塞力(或以上)的设备至少有2台(或以上)的设备在同等(或以上)工艺操作条件下稳定运行3年及以上的有效业绩。上述业绩需合同复印件(无机型及数量视为无效合同),投标时随身携带合同原件备查。(可以隐去价格)。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1月16日8:00时至2018年11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