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双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双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益资发改招核【2018】9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保修期一年;
2.7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2018年度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双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5个标段进行招标: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 |
所在项目村 |
招标形式 |
计划工期 |
2018年度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双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C1 |
157.89 |
先锋桥村、白鹿铺村、官楼坪村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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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
208.59 |
七鸭子村、石板村 香山村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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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
175.10 |
南门桥村、和平村 曙光村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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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
255.36 |
双利村、甘溪港村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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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
163.62 |
甘溪港村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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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6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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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
3.6本项目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3.7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均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2 月17 日1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