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华通辽 东汽风机直流变桨系统安全收桨改造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10649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国华通辽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概况:国华通辽 目前运行的FD77B、FD82B型东汽风机,由于机组运行年限过长,变桨系统故障频发且直流收桨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相应改造工作。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发包方将按照中标单位报价,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国华通辽 东汽直流变桨系统安全收桨改造合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通辽 所属代力吉风电场及国泰风电场内东汽FD77B、FD82B型东汽风机直流变桨系统安全收桨改造项目(具体改造方案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项目总改造量:国华通辽 代力吉风电场三期东汽FD77B型风机33台,五、六期东汽FD82B型风机66台,国泰风电场东汽FD82B型风机33台,共计132台。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与国华(科左中旗)风电 、国华(科左中旗)风电 开鲁 。
风机信息: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 生产,分别为FD77B和FD82B双馈型。
相关参数:变桨系统为苏州能健系统,额定功率1500kW,额定电压690V,额定转速1800rpm。
服务
工 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该项目改造工作。(具体工期发包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一周内进场,进场后根据招标方案进行相应改造,中标单位需明确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改造现场技术及安全事宜,同时参与改造人员需严格遵循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付款方式:①乙方完成50%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供双方确认签字的工作验收单,合同总额50%的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审核无误,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0%;
②工程全部完成后,经验甲方收合格并提供双方确认签字的工作验收单,合同总额50%的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审核无误,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
③剩余合同总价的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未出现问题后,由需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为整机制造商或风机变桨系统生产制造企业,生产销售风电变桨系统500台以上业绩或生产销售600台及以上风机的制造厂商;
3.3投标单位参与工作人员需具备登高证及电工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能完成在上注册的承包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 2018年11月19日9:00时至 2018年11月26日16:30。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投标人可以通过远程或利用我公司售标大厅的计算机进行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cn,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购标
2) 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售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的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 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系统操作及支付技术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