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送粉管道煤粉在线自动取样装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送粉管道煤粉在线自动取样装置采购项目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新设备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 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兼顾城市供热),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工程计划2017年4月10日开工,2019年8月25日第一台机组投产,2019年9月25日第二台机组投产。 制粉系统:本工程采用高速风扇磨煤机,切圆直吹式系统。每台炉配 8 台风扇磨煤机,燃烧设计煤种时,6台运行2台备用,燃烧校核煤种时,7台运行。
- 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送粉管道煤粉在线自动取样装置1套/炉,两台炉共 2套煤粉在线自动取样装置。每套煤粉在线取样装置由1台主机和16台分机组成,每套煤粉在线自动取样装置含16个取样点。
4.交货地点: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施工现场交货(详见技术规范)。
5.交 货 期:2019年4月10之前。
三、投标报名要求:
1通用条件:
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专项条件:
2.1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2.业绩要求:投标方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两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供货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式信息、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2.4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