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低风速风电示范场项目三期 场内道路施工工程Ⅰ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GDCX02-SGZB18-0366 日期:2018年11月21日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GDCX02-SGZB18-0366 、GDCX02-SGZB18-0367 、GDCX02-SGZB18-0368 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两个标段,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在三个标段中均为首选单位的情况,则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标段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发布。采用国内公开,一步制,网上开标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新能源发[2017]179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盱眙县低风速风电示范场项目三期 位于江苏省盱眙县河桥镇、桂五镇等。本期风电场工程拟开发装机容量为100MW,安装风力发电机组45台。风电场周围多为丘陵,平均海拔110m左右。本次招标范围为XY6-09,XY6-10,XY6-11,XY6-29,XY6-30,XY6-31,XY6-32,XY6-33,XY6-34,XY6-35,XY6-36,XY6-37,XY6-38,XY6-39,T-27,T-30,T-31。17台风机连接道路、机位场平,道路总长15.775k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 。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道路Ⅰ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B本。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具有三个道路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及最终验收证书。 。 7、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三个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 (网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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