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原红燕锌业 旧址土壤修复项目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TD-2018-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原红燕锌业 旧址土壤修复项目工程建设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天易发改投[2018]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 为 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
2.4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完工后通过相关环保部门验收。
2.6 招标范围:湘潭原红燕锌业 旧址土壤修复项目工程设计 、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负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承包,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以及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全面负责。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
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4拟任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检察-院的行贿档案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和
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2被列入检察-院的行贿档案黑名单的。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中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3.6.4违反法律、法规其他条件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独立法人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3.8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