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科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路网项目(二段)一标段监理服务招标
那坡县科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路网项目(二段)一标段监理服务招标
受那坡县市政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现对那坡县科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路网项目(二段)一标段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那坡县科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路网项目(二段)一标段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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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规模:起点位于那坡高速收费站出口收费广场处,终点处与那坡县科冬至那赖26米进城大道改扩建工程(科冬至汽车站段)相连接,此工程标段从K0+000到K1+220,道路长122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6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园林工程、拆除工程。
五、监理范围:项目工程及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竣工交工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六、监理服务期限: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八、竞标人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已经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谈判;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