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产能建设:其它管道附件等物资一批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产能建设:其它管道附件等物资一批招标
招标编号:ZY18-XA304-WZ9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委托,现对其进行招标。*************************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2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详见物资明细表。
2.4交货时间:招标完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进行供货。
2.5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质保。
2.6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2.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具体详见招标附件物资明细表。
3.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具体提供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文件: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
(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亏损状态、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2016年至今省级及以上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必须是直接生产制造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 22日至2018年11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