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集中  化工  神华  配电  钢球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药剂招标

   日期:2018-11-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0    
核心提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药剂招标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药剂招标1.招标条件受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药剂招标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药剂招标
1.招标条件
受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药剂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药剂采购项目(信财招标【2018】188号)。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货物名称、采购数量、采购预算价、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等:
标段
名称
采购数量(吨)
采购预算价(万元)

一标段
三氯化铁(液体)
1000
70.9

二标段
乙酸钠(固体)
500
165

三标段
次氯酸钠(液体)
800
80 2.4采购范围:包括生产药剂的采购/制造、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等的提供)、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所有相关内容(包含税费、装卸费等入库前的所有费用)。
2.5质量要求: 检测方法按《水处理剂氯化铁》(GB4482-2006)中的检测方法检,投标商提供的药剂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a、氯化铁液体中三氯化铁的质量分数不得低于38%;
b、氯化铁液体中氯化亚铁的质量分数不得高于0.4%;
C、氯化铁液体中不容物的质量分数不得高于0.5%。 检测方法按《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法》(HJ828-2017)、《生化需氧量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中的检测方法检,投标商提供的乙酸钠(固体颗粒)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a、乙酸钠颗粒COD当量比不低于0.4;
b、乙酸钠颗粒BOD当量比不低于:0.3(BOD以48小时生化需氧量计)。
三标段:次氯酸钠(液体)质量要求
检测方法按《次氯酸钠》(GB19106-2013)中的检测方法检测。投标商提供的次氯酸钠(液体)指标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a、次氯酸钠有效氯(以CL计)的质量分数不得低于10%;
b、其它指标达到《次氯酸钠》(GB19106-2013)标准中表1次氯酸钠技术要求中的A型Ⅱ级的合格品指标要求。
2.6供货地点: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2.7供货期限:六个月内按照招标方的需求分批次供货。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注:(二)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以来其中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交近半年有法律效力的标的货物的检验报告,检验方法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检验方法。
3.4投标人须提交供货承诺书,承诺书包含如下内容:①保证在采购人提前2天电话通知的情况下,及时将标的货物运至指定地方,否则愿意承担采购人受到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②保证货到现场由采购人进行化验检测,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投标人必须免费退货或换货并承担采购人所受的一切损失;③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对采购人设备、管道等造成影响的,承担采购人所受的一切损失;④以上3条投标人拒不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关批次货款。(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报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z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