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车辆运输服务项目招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车辆运输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DGYT-2018-2116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车辆运输服务项目以DGYT-2018-2116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招标方要求提供车辆运输服务。
2.2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技术性能或技术经济指标):
1.1项目概况:按招标方要求提供车辆运输服务
1.2.1主要服务内容:为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提供车辆运输服务。
工作内容包括:检测样品抽取、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环境监测、石油专用管材、井控监督、节能计量、进货物资商品等现场检测车辆运输服务。
1.3按招标方要求的工作地点提供服务,安全、时间、质量满足要求。
1.4项目起止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
1.5项目具体情况见编号为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服务要求:按照项目要求提供合格车辆和驾驶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只接受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具备同类道路运输服务资质的投标人投标;货物运输,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车辆运输服务等相关业务内容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商;能够一次性提供车辆属地天津的自有车辆10台以上皮卡;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同类或类似所投标产品的道路运输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加结算依据为准,框架合同和结算依据必须同时提供)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5)财务要求: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6)人员要求:1车辆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驾龄不低于3年。
2车辆驾驶人员数量满足项目需求。
3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7)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两年(2017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8)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9)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6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