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采购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的委托,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服务
2.2采购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3项目编号:【旺招字】PE18106-0306
2.4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五个工作方案(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方案)的编制。
2.5服务期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含项目表、规划彩图)编制。
2.6项目实施
2.7质量要求: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应符合国家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保证通过采购人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2.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参加本次磋商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
1.3:具备区域经济管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等级乙级或咨询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为证明,类似项目是指签约合同价在80万元以上的规划编制服务业绩);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1月以来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为证明,类似项目是指签约合同价在80万元以上的规划编制服务业绩,采购人将对业绩证明材料核查真实有效性,若经查实业绩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处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财务状况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2016年、2017度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具体操作方法流程请自行登录普洱市 电子服务系统进行了解。
5.2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13日9时00分;
5.3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2018年12月13 日9时00分;
5.4磋商 同时: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企业数字证书(CA)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料,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相关资料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7、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