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八二一厂史展览馆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与布展一体化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Y18GCGN0035/00
1.招标条件
八二一厂史展览馆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与布展一体化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现由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 代理本项目的招标,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布展一体化总承包的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建设规模:由原有旧厂房改建,总建筑面积约3300 平方米。
2.3招标范围:该项目是招标人企业形象宣传窗口,企业文化及传统教育基地。包括主展馆、配套用房、室外广场等建筑体的外观外型设计、施工(含雕塑、绿化等),展馆及配套房室内装饰设计、陈列布展设计,以及室内装饰工程、布展工程(艺术装修、特殊展柜制作、展具展托展板制作、场景模型雕塑绘画制作、多媒体设备软件开发以及影视内容制作、专业展示灯具制作)等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与布展。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图纸、规范、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2.4计划工期: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计划总工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9月30日(要求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开馆条件)。
2.5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
施工:达到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九条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设计、采购、施工应具备以下资质(必须具备以下三条中的一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1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2.2具有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博物馆陈列展览一级施工资质;
3.2.3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本章3.2的资质,还应具有文艺创作,产品展览展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经营范围。
3.4负责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应有注册于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资质。
3.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无亏损,能提供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
3.6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且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