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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股份公司镇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水泥(包件1)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07-18190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委托,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07-1819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委托,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镇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使用的水泥,按照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招标机构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招标人对应项目部负责签订执行,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镇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月河镇境内。电站距镇安县城公路里程74km,距西安市公路里程134km。镇安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 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 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电站总装机容量1400MW ,设计年发电量23.41亿kW·h,年抽水电量31.21亿kW·h。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392m,相应库容896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945m,相应库容1220万m³。

本电站枢纽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2.2 招标范围: 镇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所需水泥。

2.3 采购数量:本次招标共分2个包件

包件1: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镇安抽水蓄能电站C1标项目部施工所需各规格水泥约68600吨。具体数量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042.5、袋装、低碱

50000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P.042.5、散装、低碱

4600

3

普通硅酸盐水泥

P.042.5、袋装

10000

4

普通硅酸盐水泥

P.042.5、散装

4000

合计:

68600

包件2: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制造安装分局镇安项目部 施工所需各规格水泥约224557吨。具体数量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52.5、散装、低碱

2000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散装、低碱

222557

3

合计

224557

注:由于设计图纸不完善,表中数量为本次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 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2.5 交货地点;镇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项目部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水泥质量应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 规范要求;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等应达到 规范要求的指标;水泥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 等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对过磅验收数量产生异议,买方可随时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照规定进行过磅计重交货的过磅费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买方在提出异议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7 投标人最终供应过程中必须按照投标时的品牌供应,不允许再添加其他品牌的货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 水泥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各一份。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代理商和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不能同时参与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应具有水泥供货业绩,在近三年 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3.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下午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ec1.powe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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