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智能服务机器人采购招标
信用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智能服务机器人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信用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智能服务机器人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进行采购。采购人为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信用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智能服务机器人采购
2.2、标段划分:共1个包;
2.4、供货期:7天。
2.5、质保期:3年。
2.6、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网站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