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海锦城国际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州发改投资(2018)3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鄂州中建宝来房地产 ,招标人为鄂州中建宝来房地产 ,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北区1-8#塔楼、商铺、配套设施及相应地库,总面积约24万平米项目总投资约175000万元,其中本项目工程费用合同估算价为:35036.195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勘察、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设计勘察工作: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勘察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建筑智能化、装修等所有内容;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设备采购和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工作;负责完成竣工图;
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等工作;
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4)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如市政管网接入、电力、天然气、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3履约期限:507日历天
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447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13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2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在类似项目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1.6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1.7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1.8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9根据检察机关的通知,从8月1日期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故不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信誉证明材料,改为以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模板”。
3.1.10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其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9楼湖北省 908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