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吉卫镇吉卫民族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MCJSGC-2018-1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垣县吉卫镇吉卫民族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投[2018]14号文件批复建设,并以花发改招[2018]37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花垣县吉卫镇吉卫民族小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7673038.77元(财评价)。
2.4 工期要求:24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及其相应配套附属等工程);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打印的入湘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现场协调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3.5.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
3.5.2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齐全,为确保本工程按期竣工并保证工程质量,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规范施工管理,严格履行岗位人员职责。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 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