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聚源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聚源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四川聚源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委托,对四川聚源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讼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内容:四川聚源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处理诉讼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四、资金来源:已落实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须持有经2017年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在成都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在成都市的常驻机构应当有7名以上受聘律师;
10、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诉讼代理律师的情形。
11、拟派往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主办律师应为资深律师,从业时间在5年及以上,应在民商事、金融证券、争议解决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拟派往本项目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在2人及以上。
六、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