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河东大道 168 号公共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潭发改审 5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安排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5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施工和造价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18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含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及建设部80号令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
3.5、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 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
3.7 拟任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5.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6、联合体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11月26日8:00~2018年11月30日17:00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