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县文化广场项目已由滦州市发展改革局滦发改备字[2018]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滦州市恒信基础设施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滦县文化广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5153.2m2,其中台基上总建筑面积30914.2m2,台基下建筑面积14239m2。剧院总建筑面积6651.17m2、图书馆总建筑面积8422.99m2、档案馆总建筑面积5524.85m2、科技馆总建筑面积3771.97m2、文化馆 总建筑面积8545.83m2、青少年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6475.85m2、影院总建筑面积3951.59m2及配套商业总建筑面积1808.95m2。
工 期: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内容
剧院、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文化馆 、青少年活动中心、影院、配套商业及室外管网、绿化、硬化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 专业 一 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11 月 26 日9时00分至2018年 11 月 30日17时00分止。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10 日17时00分,发送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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