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食堂食材耗品兑换点商品及配送采招标公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食堂食材、耗品、兑换点商品及配送采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受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食堂食材、耗品、兑换点商品及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32-2018-586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食堂食材、耗品、兑换点商品及配送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食堂食材、耗品、兑换点商品及配送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7个包件。
类别包件类别年预估金额入围数量
食堂使用类A肉类(含牛羊肉及肉类制品)650万3家
C粮油干杂调味品、面粉制品及豆制品类(含禽蛋)790万3家
D水产家禽类190万3家
兑换销售类F副食品百货日化类(含进口食品、进口商品)1090万3家
G粮油干杂调味品类240万3家
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选择多个包件进行投标的,必须按包件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6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购销合同(投标人自行生产的产品可不提供);
9、投标人的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库房,在成都市中心城区(11个城区、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内具有完善的配送网点和专用配送车辆。
10、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
11、除E包外的其他包的投标人,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的相关保险。
12、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A包:肉类(含牛羊肉及肉类制品):
投标人所供猪肉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拟配送猪肉的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仓储面积500平米及以上。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B包:果蔬类:
仓储面积500平米及以上。
每日提供农残检验证明。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C包:粮油干杂调味品类、面粉制品及豆制品类(含禽蛋类):
投标人应提供拟配送米、面、油类产品的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仓储面积500平米及以上。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米、面、油: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D包:水产家禽类:
投标人所投家禽类产品应提供生产厂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配送车辆:冷藏车。
仓储面积500平米及以上。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E包:易耗品类:
仓储面积300平米及以上。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及以上。
F包:副食品及百货日化类(含进口食品、进口商品):
仓储面积500平米及以上。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进口食品、进口商品需提供报关单和报检单。
G包:粮油干杂调味品类
仓储面积500平米及以上。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应提供拟配送米、面、油类产品的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米、面、油: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4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5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9: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11: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