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81127_8327664222267449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 项目公用工程 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审批【2016】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含桥梁工程 、道路工程 、给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磅房及设备用房工程等图纸所有内容。项目总投资额 7308.05万元,本项目工程造价为¥9772398.01元,计划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包含桥梁工程 、孔数和跨径:3 x30 米+ 13 米,桥面宽9米,结构是小箱梁和空心板)、道路工程 、给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磅房及设备用房工程等图纸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
3.3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缴纳保证金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中山市 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 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中山市 网站 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 信息网 。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 。
5.2 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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