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东县中药材扶贫产业园基础设施EPC 总承包已由桂发改发【2018】80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以桂发改招核【2018】13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已落实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桂东县中药材扶贫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挡土墙工程、室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及道路照明系统,公共区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园区公共区域亮化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
2.4招标范围及要求:包括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建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 ,竣工验收,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合格的工程。同时授予中标人产业园区招商权,并承担后续产业园的运营,承担招标人确定的招商引资任务: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建或引进一家中药材加工厂,且完成50亩以上的工业用地招拍挂,并初步建成一家占地面积不低于50亩的中药材加工厂房 ;在2021年之前完成整个中药材扶贫产业园园区内的土地开发建设及招商引资任务),并服从招标人的招商绩效考核。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方案设计的要求;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5.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施工保修要求:施工按国务院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计划工期:2019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8招标控制价:总投资人民币7000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人员配备: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配备。
3.3 施工
3.3.1项目总负责人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3.3.2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 应具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应小于80%;
3.5投标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资料 ;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
3.8.1未被责令停业;
3.8.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9本次招标开标以前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事故。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下午17: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27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