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陕西段)“四电”系统集成工程第二批自购物资招标
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陕西段)“四电”系统集成工程第二批自购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CRCC-YXZG-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陕西段)“四电”系统集成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发改基础258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关于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银西铁路陕西段YXSDJC标段项目部。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1、工程名称: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陕西段)“四电”系统集成工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2工程范围包括(1)通信、信号及信息工程;(2)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3)四电房屋(包含信号运转房)及附属工程;(4)客运服务系统;(5)隧道照明。总计牵引变电所亭12座;接触网架设524.6条公里;新建10kV配电所4座、改建2座,10/0.4kV变电所11座,箱变135座;通信基站直放站109座;信号运转楼8座,中继站6座。四电设备配套房屋64座,总面积约17321.14平方米,装修改造既有房屋1处,装修改造面积115平方米。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16至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选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5、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6、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