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轨道交通前期规划及测绘工作项目招标
南昌市轨道交通前期规划及测绘工作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南昌市轨道交通前期规划及测绘工作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9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南昌市轨道交通前期规划及测绘工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其中规划类包括5项:*************************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4、轨道站点设施详细规划及全过程规划服务。服务期限:通过专家评审,报批直至获得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复。
5、轨道交通施工恢复道路交通详细规划。服务期限:通过专家评审,报批直至获得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复。
测绘类包括5项:
1、坐标转换。服务期限:服从业主工作安排,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4、二等控制网(含平面及高程)测设(建立)。服务期限:该项服务年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
5、工程规划验收。服务期限:直至通过规划部门验收或批复(需有正式规划验收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或持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已完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业绩;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近五年(201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的业绩;
3.5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最近3年内(近3年指:2015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6外省进赣企业办理完成了勘察设计单位进赣备案手续。
3.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