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5300000000618001556
1.招标条件
“云南大为制焦2×100万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改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本项目的设计、采购供货(含催化剂)、安装施工、人员培训、服务、调试已通过EPC总承包方式完成招标。现招标人云南大为制焦委托云南,对云南大为制焦2×100万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改项目土建工程进行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云南大为制焦2×100万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改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2.2 项目概况:云南大为制焦现有四座 5.5m捣固侧装焦炉,共 4×55孔,年产全焦 200万吨。本次工程1#、2#焦炉建设一套脱硫脱硝装置(A系统);3#、4#焦炉建设一套脱硫脱硝装置(B系统)。建设场地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3招标范围:按照EPC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所需土建工程(包括室内装修、室内照明,建筑物给排水)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磨机房2座(单层框架)、高压变频室2座(单层框架)、低压配电室2座(单层框架)、2座除尘器基础、2座SCR反应器基础、2座引风机基础、烟气管混凝土管架、一般管道基础、其他辅助设备基础、现有2间控制室装修、室外附属设施等。
招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及相关图纸。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及项目工期进度要求自行填报最短工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规范、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项目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4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非建设方同意不得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5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其他专业人员配备合理,能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0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登录云南网站(),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直接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持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503室报名参加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0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开标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