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档案扫描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8年11月8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 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档案扫描加工服务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洛政采代[2018]434号
三、招标项目公告日期:2018年11月8日
四、变更信息: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第2条“投标人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含)以上证书,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证书适用区域须包含河南省,投标人为外省企业的,额外提供在河南省国家保密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
变更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含)以上证书(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延长至:2018年11月28日18: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推迟至:2018年12月10日 15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变更为:洛阳市 5楼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特此更正。
原招标公告、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变更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 网公告。
六、采购单位名称、 名 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新区展览路
联系人:史女士
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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