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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路过江通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8-1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湘雅路过江通道工程已由 长发改[2011]49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筹集资金 。招标人 为 长沙市城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雅路过江通道工程已由  长发改[2011]49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筹集资金 。招标人 为 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过江采用盾构法施工,管片外径 14.5m、内径13.3m,截面面积165.05㎡,岸上段采用明挖法施工。地面道路主要为设计范围内的桐梓坡路及湘雅路提质改造,标准断面宽度为46m,双向六车道。

2.4  工程造价: 约322228万元 ;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1460日历天,为开工之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总工期 ,合同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第7天开始计算。

其中设计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提交满足隧道工程开工的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文件 且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90天内提交第二批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120天内提交第三批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360天内提交第四批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 

2.6  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文本要求: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工作内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及对应初步设计图纸包含的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隧道工程 、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管理用房、停车场、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天网工程、临时 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全部施工工作。]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中标单位须向中铁建重工采购1台本项目泥水平衡盾构机,盾构机采购费用由其与中铁建重工结算并支付(盾构机折旧费用已计入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 设计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3.4.1施工企业近五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采用盾构法 的市政隧道 或公路隧道或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若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业绩认定所需的关键内容,则提供具有相应内容页的盖章齐全的竣工图。施工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4.2设计企业近五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采用盾构法 的市政隧道 或公路隧道或铁路隧道工程设计入围业绩。

      设计入围业绩提供:⑴市政隧道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备案的时间为准。⑵公路隧道和铁路隧道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图审查通过的时间为准。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隧道专业或道路与桥梁 专业的 高级 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要求: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将党建工作、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纳入招标文件作为项目审查资格条件的通知》,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关于党建工作的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和《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参照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 ,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 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 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 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 11  29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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