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冷水滩高科园谷源路 提质改造项目、冷水滩区万寿路 道路工程项目、冷水滩区天龙路(九嶷大道-珍珠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冷区发改投[2018]70号、冷区发改投[2018]65号、冷区发改投[2018]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冷水滩区高科技工业园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高科技工业园片区。
2.3建设规模:谷源路 规划为快速路,全长约 1118.09米,路幅宽6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旧路面铣刨、裂缝修补、道路 、排水 、交通 、绿化、市政和综合管线 工程等。招标估算金额约4844.69万元 。
万寿路 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4058米,路幅宽28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 、排水 、交通 、绿化、市政和综合管线 工程等。招标估算金额约13399.75万元 。
天龙路 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3577米,路幅宽28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 、排水 、交通 、绿化、市政和综合管线 工程等。招标估算金额约10509.79万元 。
本次招标估算总金额约28754.23万元 。
2.4招标范围:完成本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 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 :建设项目的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绿化、市政和综合管线工程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 算配合等。
采购: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的采购工作等。
施工: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 算;工程保修等。
2.5工期:本次招标项目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其中要求设计在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万寿路计划总工期540日历天;天龙路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谷源路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及各条道路通车时间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及保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由取得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市政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项目经理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人1人,设计专业人员4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5.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携以下资料原件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 ,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