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APP开发招标
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APP开发招标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就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APP开发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RC-GK-2018-013)进行电子化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特别提醒: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1.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
1
批
1
7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等)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及CA证书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注册的单位。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北京时间)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