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19年度井口电加热装置维修项目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19年度井口电加热装置维修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Y18-XA405-FW1436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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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第十二采油厂共四个采油生产单位,地域在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境内,该项目为第十二采油厂2019年度井口电加热装置维修,主要是全厂井口电加热装置维修,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井口电加热装置主要由沈阳新光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新光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为主。项目预算费用80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
2.2.2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配件,并进行调试,使其正常运行。
2.2.3承担井口电加热装置的检修、小修、大修及突发性故障的抢修等保障。
2.3服务地点:投标人须在庆阳地区设立固定维修场所及所需材料储备,投标人须在设备安装现场或固定维修点进行维修。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电加热装置维修相关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
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