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联通湖南IDC网管系统升级扩容项目,招标编号:NB3910208000514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湖南省 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湖南省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联通湖南IDC网管系统升级扩容项目。
2.2项目
2.3招标内容:本期工程,购置(或开发)相关的管理软件和硬件平台,构建IDC网络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原IDC网管系统升级、IDC/ISP上报管理,自动报表管理,智能标签化管理、手机客户端APP、测试业务工单、95计费升级、IPv6监控、光功率监控、设备配置自动检测、可视化机房系统对接”11大功能模块。
2.4项目规模:项目预算66万元(不含税)。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2.7工期要求:供货完成后30天内完成上线安装调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产品须能与原有仪器设备兼容。投标人须为设备原厂商或原厂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厂商需提供由原厂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个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项目名称、双方签字盖章、合同金额页),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
3.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湖南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时00分至2018年12月4日17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